城市区域总代理加盟合约
合同编号:2005

甲方:上海爱茂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上海市恒丰路120号一天下大厦12楼B07
电话:021-63800683 13052272338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家庭地址:
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甲乙双方本着平等 、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加盟连锁销售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经营销售区域
1、甲方允许乙方在 省 (市)范围内销售甲方的产品,并在合同允许的范围内使用甲方注册商标"八角街"。
2、加盟店地址:(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八角街"品牌专卖店或商场专柜转让、转租、转借他人。加盟店地址搬迁乙方需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搬迁。
3、合约期内甲方不得在合约指定城市区域内自行接纳加盟商,该区域内的加盟都要与乙方一起签定三方二级加盟合约。甲乙双方发展二级加盟须按照以下范围(1、省会城市直径1公里以内,3、地级市直径2公里以内,4、县级市和县视实际情况而定。)商场专柜甲方视当地实际情况决定在其它商场是否增加专柜。乙方自行增开分店需书面申请甲方,乙方直接或间接在其它地区销售甲方产品,需有甲方书面认可并与甲方以协议的形式约定,否则以违约责任追述。
4、合约前甲方发展的该区域内的单店加盟商由甲方所有及管理,甲方享有续约权,所有权力和义务均与乙方无关。
第二条、经销商条件及权力
1、 市区内商业旺区至少有一个以上的营业场所。
2、 乙方自行办理当地经营的一切手续,独立经营核算,遵守国家相关规定,依法纳税,乙方的一切债务与甲方无关。
3、 乙方代理甲方品牌,向甲方交纳品牌加盟金人民币 万元、加盟保证押金陆仟元整。加盟保证押金合同期满后甲方如数无利息退回乙方。
4、 由甲方供货给乙方的二级加盟商,甲方将二级加盟商的进货额的6%返利给乙方。每季度甲方将二级加盟商的进货清单寄给乙方。每季度返利一次,二级加盟商的进货金额全部累计于乙方。乙方年进货额超过 万元,可获得实际进货额的6%的奖励货品。
5、 如果乙方在合同期内未发展一家二级加盟店,自己也没有增设分店,甲方有权不予城市区域总代的形式续约。
6、
第三条、品牌服务与保障
1、 甲方为乙方免费提供卖场装修设计,乙方可委托甲方制作柜台,如乙方自行制作必须按甲方设计图、施工图进行卖场装修,并交纳装修押金20平方米以下3000元,20平方米以上5000元(包括20平方米)装修完工后甲方派遣人员验收,验收合格后退还装修押金并批准开业。乙方必须在签约后两个月内(除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况外)装修完工并开业。超过两个月甲方视实际情况有权终止合同并不予退还加盟押金。
2、 甲方免费为乙方提供"八角街VI形象识别手册"、"八角街专卖店营运手册"、"八角街首饰品知识培训资料"、"八角街营业员培训考卷"、"八角街加盟店店规"各一份。
3、 甲方免费提供全方位的专卖店的营运方式培训及首饰品知识培训,首饰品销售技巧培训。乙方可派遣员工到总部甲方免费为其培训(人员的食宿、车资乙方自负)。
4、 开业前甲方免费派遣人员协助乙方摆放首批货品,开业后驻店指导1-2天。
5、 不定期的电话回访及实地巡访,经验建议交流切磋,难点解决。
6、 全国性大规模宣传及促销推广活动支持,保持品牌强势。乙方应积极配合执行甲方推出的各项促销活动,提高销售业绩及品牌知名度。
7、 甲方提供货品的普通包装、精细包装甲方收取包装盒的成本费。
8、 甲方免费提供店内开业海报及形象喷绘画设计方案。
9、 甲方负担首批首饰品道具50%的费用。每年甲方免费提供120张会员卡,超出部分甲方收取制卡成本费。
10、 乙方在合同期内根据甲方要求,统一品牌形象,统一价格,统一会员制度(保证会员卡全国通用)、统一售后服务。售后的维修由甲方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负责。 11、 甲方的广告宣传资料所有权为甲方,甲方按实际需要有限量地分发给乙方。
第四条、货品价格,调换及运输
1、 乙方首次进货需 万元以上。甲方以零售价的(具体折率请电话咨询)折供货给乙方,货品的款式品种由乙方自选。如乙方发展了一家以上二级加盟商或自行增开了一家以上分店,甲方就以零售价的 折(奖励价)供货给乙方。
2、 甲方确保全国统一零售价,乙方不得随意改变零售价,乙方可在甲方指定的零售价范围给予八角街会员打折优惠,会员价可下浮20%,零售价500以上的货物可下浮25%。除此以外乙方的所有促销打折活动都要书面申请甲方,甲方同意后方可执行。
3、 合约期内,三个月后甲方对乙方的每月进货额作出核定,每月进货金额不得少于 元,乙方进货额连续三个月未能达到核定标准或连续两个月没有进货,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反之乙方不得终止合同。
4、 乙方每次补货金额 以上,如乙方须托运,补货金额在 元以上运费由甲方负责,金额不足和换货运费由乙方自负,但必须是甲方收到乙方的货款后方可发货。
5、 在保证不影响二次销售及标签完好的前提下,可向甲方要求调换原进货的货物,可以调换进货额的20%,以后换货率为上一次实际进货额(不包括上次换货金额),换货期限为60天(请将认为不好销售的货品在60天内退回公司越期不予调换),未换足的换货金额不累计递延。已氧化影响二次销售的货品甲方收取货品返新费(不镶石的每件3元,镶石每件5元 ,大件货品每件8元),无法返新的货物不予退换。
第五条、经销管理
1、 乙方不得使用其他厂商产品冒用甲方注册商标"八角街"出售,本品牌为连锁加盟专卖形式,不得在本品牌专卖店内同时经销其它品牌的任何产品,如经发现甲方有权没收所有冒用的和其它非本品牌货品,乙方须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违约金叁万元整,情节严重甲方将追诉乙方对本品牌所造成的损失赔偿伍万元以上。
2、 在合约期内,乙方如有违规行为,或有损甲方利益和形象的行为。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合约并追究违约责任。
3、 乙方有责任与甲方一起共同监督乙方所发展的二级加盟商的经营行为,二级加盟商如有违规行为乙方必须以书面形式要求其改正并通知总公司。如有知情不报、包弊纵容或被甲方发现其二级加盟商有二次以上违规行为,乙方却一次也没有提出改正要求的,甲方也有权终止与乙方的合约并予以违约的处罚,严重的将追究违约责任。
4、 乙方必须根据当地市场状况,开展有效的广告促销活动,所有广告、促销活动内容需经甲方批准。乙方自行承担所经销地区内的广告费用。
5、 在合约期满(或终止合同),如乙方不再销售甲方产品时,须提前两个月通知甲方。乙方的剩余货品经甲方书面特许在当地的清货销售,如未经允许的清货销售视严重违约行为。
第六条、合约期限及续约
1、本合同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合约期满后如需续约,双方应提前两个月通知对方(合同期满前两个月)。合同期未满乙方提出终止合同,甲方不予退还加盟保证押金。如乙方无违规行为,月进货额也符合合同要求,甲方提出终止合同,甲方须双倍退还加盟保证押金。
3、在合约期满(或终止合同),如乙方不再销售甲方产品时,须提前两个月通知甲方。
第七条、合约终止及违约
1、 合同期满或终止合同,乙方必须折除"八角街"品牌的任何招牌,改变或撤除八角街的装修风格。并在一个月内到工商税务办理注销或变更手续,上交连锁牌、授权书、产品包装等所有形象物品,方可退回保证押金。
2、 合同期满或终止合同,乙方停止使用"八角街"商标进行任何业务活动及任何形式的广告宣传。不得使用与"八角街"相似或容易混淆的任何商标,商名进行业务活动。
3、 为了保证本合同能顺利的履行,甲乙双方都不得违反以上条例任何一条,否则将视为违约行为,赔偿违约金为人民币叁万整。
4、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乙方交纳加盟金和加盟保证押金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解决不成,通过上海仲裁委员会解决。

甲方:上海市爱茂经贸有限公司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乙方: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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